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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余欣荣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式。它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着眼点,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共生共荣。近年来,南昌市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重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使生态资源成为城市的最大资源,环境品牌成为城市的第一品牌。
——建设生态文明要以科学理念为先导。
进入新世纪以来,南昌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发展的理念上,实现了从“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升华。
作为中部欠发达城市,面对国内外资本流动加快、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大潮,南昌市在项目引进方面设置了“三条红线”——大量消耗资源能源的项目不引进、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引进、严重影响安全与群众健康的项目不引进。此举不仅没有影响外来项目落户南昌的积极性,相反,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吸引国内外客商的第一品牌。2000年~2007年,全市累计实际利用外资49.99亿美元,年均增长67.7%,世界500强企业已有28家落户南昌。
对一座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工业城市来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重、难度大。对此,南昌市大力推行了“工业园区化、项目规模化、产业集群化、企业园林化”的发展模式,一大批生态园林式企业在工业园区得到了长足发展,有效减轻了因“遍地开花”、“户户冒烟”带来的环境压力。
良好的生态环境,助推了南昌经济的腾飞。在全国省会城市经济增长速度排名中,南昌市由“九五”期末的第23位上升到“十五”期末的第4位。
——建设生态文明要以生态规划为前提。
南昌市是一座有着2200多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也是一座正在快速崛起的现代新城,更是一座依山、滨江、临湖的山水都城。为展示这座城市的独特魅力,南昌市注重运用全面系统的生态学观点来指导城市规划布局,在城市规划中用点、线、面把城市的山水穿连起来,着力构建“一江两岸、南北两城”、“城在湖中,湖在城中”的宜居环境。
南昌市十分注重统筹城乡生态规划和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着力打造农村生态环境,培育农村生态产业,发展农村生态经济,较好地强化了生态规划的能动性、协调性、整体性和层次性,化解了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规模迅速扩张与城市生态失衡的矛盾。
2006年,南昌市被建设部、全国爱卫会分别授予“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国家卫生城市”的荣誉称号。
——建设生态文明要以加大投入为基础。
南昌市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资金“瓶颈”制约的矛盾十分突出。为了多还旧账、不欠新账,南昌市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把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环境整治、节能降耗等有关生态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和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依法征收排污费,建立环境保护基金,使排污者和开发者成为环保投入的主体;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市场取向的改革,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市场化。
“十五”以来,全市累计完成生态环境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余项,总投资260余亿元。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由“九五”期末的8万吨/日提高到现在的81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9.5%;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3%。
实践告诉我们,一个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不能因为财力不强就不搞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面对城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巨大缺口,必须树立舍得投入的理念,建立多元化投入的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以良好的人居和投资环境吸引世界各地企业投资兴业,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
——建设生态文明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
近几年来,南昌市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先后出台了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城市湖泊保护、水土保持、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公益林保护、赣江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强化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制保障。市委、市政府建立了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和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的前提条件之一。
对每个重大建设项目,有关部门都认真审查其土地适宜性、环境承载力、景观生态、循环经济、生态区划等要素,并要求建设前做好环境评估和环保规划,建设中做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项目建设同步,建成后加强环境管理。
同时,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手段,以狠抓节能减排为重点,建立了传统产业改造机制。对冶金、制药、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强制推行“清洁生产审计”,建立节能责任制。200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涵盖的39个行业中有23个行业的能耗呈下降趋势,单位GDP综合能耗为1.001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4.85%,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生态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建立健全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法律监督机制、环境资源市场配置机制、目标考核机制以及生态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机制和公示听证制度等,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依法监督的工作格局。
——建设生态文明要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
建设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也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大力弘扬生态环境文化,切实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资源意识,牢固树立“生态是资源,环境是资本”的生态价值观念、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观念。
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各类环保公益性活动,动员全民积极行动起来,从一点一滴做起,从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加快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能源资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政府在制定城市生态发展政策时,要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反映民意,增强政策的说服力和影响力,使关注生态、保护环境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更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一个不断提高水平的过程。我们一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切实担负起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历史责任,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人民生活的美好未来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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