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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宣字【2008】09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单位: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进贤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文化丰富多彩,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为了反映进贤各行业的喜人变化,展示进贤的自然风光和社会风情、风貌,更好的对外宣传、推介进贤,发现、培养我县优秀的摄影人才,经研究决定,特举办’2008“康盛•丽景花城杯”第三届“今日进贤”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联 承办单位: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江西康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杨 春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黄桂良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薛相许 江西康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 万筱飞 县委外宣办主任、县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马小清 县文联副主席 周 勇 县委宣传部干事 万朝晖 县委宣传部干事 胡磊春 县文联秘书长 高宁桂 县摄影家协会主席 秘书长:黄桂良(兼)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联,办公室主任由万筱飞同志兼任。 (二)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委由省、市摄影专家和组委会有关成员担任。
三、大赛主题:回眸三十年,记录新进贤
四、参赛对象 1.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单位; 2.进贤地区各界摄影爱好者。
五、参赛要求 (一)作品内容分为自然风光和社会发展两大类。突出展示进贤“四通八达的枢纽之地、美丽富饶的鱼米之乡、产业聚集的特色之县、人杰地灵的文化之邦”四大亮点;反映进贤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势头和广大群众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面貌;反映康盛•丽景花城楼盘的风貌和建设成效。 (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要充分结合各地、各单位的特色取材,报送作品不得少于6幅,个人送稿数量不限,组照限3—6幅。 (三)参赛作品不得装裱。 (四)曾参赛获奖作品原则上不参加本次比赛,确需参赛的请注明何时在什么比赛中获何种奖项。 (五)传统、数码相机拍摄的黑白、彩色作品均可参加,作品规格一律为7吋。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经过后期电脑加工合成的都必须特别注明。 (六)参赛作品请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职业、拍摄时间、地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七)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征集作品一律不退稿。 (八)作品参赛必须同时附上底片或数据盘,用毕归还。
六、奖项设立 大赛设专业组、业余组。 各组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8个,优胜奖若干,组织奖若干。
七、获奖待遇 (一)凡获奖者颁发奖牌或证书,一等奖:奖金人民币400元;二等奖:奖金人民币200元;三等奖:奖金人民币100元。 (二)获奖作品将选登于《青岚湖》杂志,并在县城繁华地段展出。 (三)获三等奖以上作品的作者可吸收为县摄影家协会成员,部分优秀作品可由县摄影家协会推荐参加全国及省市有影响的摄影比赛。
八、时间安排 (一)截稿时间: 7月31日 (二)评审时间:8月6日 (三)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九、作品参赛报名地址: 进贤县大礼堂四楼,县文联“今日进贤”摄影大赛办公室; 联系人:胡磊春(县文联)电话:5663006,13607088295 万朝晖(宣传部)电话:5622461,13870922006
十、其它事项: (一)参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参赛作品涉及到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二)大赛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享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在使用时将注明作者姓名。 (三)本次摄影大赛是今年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县集中开展“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点活动,活动组织情况将作为年终宣传思想工作的考评依据,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作品参赛,保证大赛圆满成功。
中共进贤县委宣传部 进贤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8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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