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昌新闻网 2008-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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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时间未定 各县也将适时开征
昨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南昌市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生态南昌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该市将在召开价格听证会后,提高全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同时,各县也要适时开征污水处理费。 南昌市物价局有关人士称,调整污水处理费价格,主要是由于南昌市现行的城市污水处理收费仍然偏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运行收不抵支,制约了城市污水处理事业发展。 同时,国务院在去年下发的《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吨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元。” 有关人士指出,根据上面的精神,适度调高南昌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是必须的。至于何时召开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南昌市政府相关人士透露,目前还未确定准确的时间,但已在着手协调上调污水处理费相关事项。 目前,南昌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为:居民和行政事业为0.50元/立方米;工业、经营、基建和特种行业为0.70元/立方米。 《方案》指出,该市将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即将竣工或开建。其中,昌南工业园年底前要完成南钢铁路专用线以北,洪都铁路专线以东污水管网建设以及园区内排污主管网、园区外至新溪桥路的管网敷设,同时实施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业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生活污水管网收集系统。 同时,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将在近一段时间统一组织开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