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昌新闻网 2008-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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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闻网讯 记者日前从省人事部门获悉,我省将评选建设行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先进个人入选者可享受市(厅)级劳动模范待遇。 据悉,此次评选对象为在抗震救灾活动板房建设一线及抗震救灾艰苦地区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集体的评选对象包括按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和为完成抗震救灾一线任务而组成的临时性工作机构。已经由省部级以上及基地部委表彰的,此次不再表彰。 本次活动将评出全省建设行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11个,全省建设行业抗震救灾先进个人35名,要求推荐设区市建设局要从严掌握,处级领导干部不超过25%。对入选集体将授予“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入选个人将授予“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享受市(厅)级劳动模范待遇。(记者 陶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