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昌新闻网
邮件登陆 用户名: 密码:
检索:
首  页 新闻中心 南昌新闻 领导信息 民声通道 南网视频 南昌手册 热点专题 论  坛 博  客
本网原创 休闲娱乐 汽车交通 房产家居 教育培训 健康两性 时尚女性 在线游戏 图  库 投  稿
青山湖区 进贤县 南昌县 新建县 安义县 东湖区 西湖区 青云谱区 湾里区       
焦点视频| 经济新闻| 本网原创| 社会新闻| 省内新闻| 县区新闻| 今日生活| 热点专题| 图片新闻
快讯: 南昌将用3年时间完成100万亩造林绿化 七城会主场馆南昌国际体育中心开工建设 新建农民剧团把“乡村文化大餐”送进城 全国34所高校将自主确定考研复试分数线 劣质色带让出租车发票成“无字天书” 2009届高校毕业生网上双选周下月举行 南昌一老板开连锁店卖假烟 7家黑店被端 南昌不少小老板面对经济普查怕“露富” 今年三季度:本科生就业一个岗位三人抢 南昌将向全国广泛征集新四军相关文物
您当前位置:主页>>南昌新闻>>今日南昌

中国南昌新闻网 2008-08-29
在线投稿  新闻热线:0791-3988076

    南昌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摸底工作。凡符合条件的家庭,均可于8月29日至9月7日,前往家庭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申报登记。

    据了解,此次调查摸底的范围和对象包括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桑海开发区、英雄开发区范围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范围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家庭须满足以下条件:2007年12月31日前具有本市城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10平方米(含)、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13253元(含)的家庭均;2007年12月31日前具有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城镇户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10平方米(含)、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10600元(含)的家庭;夫妻双方及其未婚子女可作为一个家庭申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未婚子女可随父母一同申报,也可单独作为一个家庭申报(年龄计算截止到2008年8月31日);离异家庭的子女,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随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申报,不能随非共同生活的一方申报。(洪芳萱 记者 杨志闻)

  • 经适房退房后2年内无资格再申请
  • [河南]洛阳年底前推出千余套经适房
  • 住房困难户摸底调查23日至28日还可申报
  • 经适房贷款有了绿色通道
  • 经适房贷款有了绿色通道 申请只需要5天
  • 廉租房受惠范围和条件有望放宽
  • 老师为买经适房被骗作案者竟是家长
  • 江西今年新建经适房月底开工
  • 江西已有超过10万户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
  • 京廉租房拟降门槛 月人均收入提至850以下
  •  
     
    无标题文档
    中国南昌新闻网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南昌广电中心大楼12楼
    垂询电话:0791-3988076 传真:0791-3988099 邮政编码:33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