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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纳税申报、税款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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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
办理规程 |
一、纳税申报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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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次月开始,均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纳税(无应税收入者零申报),并报送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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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扣缴义务人也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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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收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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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应到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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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纳税人按政策或经批准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也应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其内容包括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实际应缴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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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申报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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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门市征收窗口领购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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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应持纳税申报卡,根据经营收入和所得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备齐其他有关资料报表后,到申报窗口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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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窗口人员对企业报送的报表、资料进行仔细核查,确定无误后,为纳税人开据税收缴款书,并在《申报表》上加盖私章,同时将其中的一份《申报表》退还纳税人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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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纳税人持税收缴款书在限缴日期之前到开户银行办理转帐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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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税种、申报时间及附报资料、报表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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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期 |
申报税种 |
填用报表及附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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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申报(每月1-10日) |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每月1-7日);房产税(房产管理部门);印花税 |
《南昌市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资产损益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饮食业定额发票购用结存报表》(饮食业发票领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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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申报(每季末次月1-10日) |
增加: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 |
增加:《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发票购用结存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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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终了后4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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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企业年度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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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正常申报时间为每月1-10日(含10日),企业所得税可向后延续5日,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2、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会计报表及资料一套,申报资料、报表不齐,不予申报; 3、企业所填用的报表、报送的资料,都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经法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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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
审批规程 |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2、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事项的,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都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批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帐户的对帐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4、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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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
审批规程 |
1、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减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2、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发给《企业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由纳税人按要求如实填写。(附送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高新技术认定证书或福利企业证书、校办企业审批表;④企业章程或合同;⑤纳税人的财务报表;⑥纳税投产年度的第一笔进货原始赁证;⑦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等)。
3、主管税务机关对《减免税申请》,进行初审后,逐级上报审批。
4、对审核批准的《减免税申请》,由区局统一发文,并由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纳税人,享受税收减免。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恢复纳税。
5、纳税人在享受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长按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减免税金统计报告。
6、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税务机关规定使用减免税金,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税务机关有权取消其减税、免税,并追回已减免的税款。
7、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其减税、免税;对不报告的,税务机关有权追回相应已减免的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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