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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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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条件 |
所需资料 |
办理流程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的国产机动车。 2、经海关进口手续齐全的进口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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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车发票第二联与第四联(注册登记联原件存档)。2、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合格证(原件),改装车需提供底盘合格证。3、进口车凭《货物进口证明书》或《罚没走私机动车证明》及《商检证明》(原件)。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私车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异地办理车辆注册(限九座以下小客车)需提供一年以上的暂住证。6、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副联)。7、《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8、《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9、外籍车辆(黑牌)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省政府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
审核登记→照标准照、拓印车架、发动机号码、防盗抢查询比对、车辆检验→审批→电脑选号→缴纳规费、装牌、照相→交照片、发票→领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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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过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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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登记条件 |
所需资料 |
办理流程 |
| 已在本所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所有权发生转移,且机动车所有人属本所管辖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天内,向本所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
1、现机动车所有人及原机动车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申请表》、旧机动车交易凭证及发票。3、属经济赔偿、财产分割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车辆,提供法院出具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4、属单位内部财产调拨的车辆,提供国有资产调拨单。5、属赠予、继承、协议抵偿债务的,提供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6、因机构改革、改制、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的,提供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相关文书。 |
不换号牌:审核登记→车辆检验→审批→缴纳规费、照相→交照片、发票→领证 换号牌:审核登记→车辆检验→审批、电脑选号→缴纳规费、装牌、照相→交照片、发票→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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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转出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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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登记条件 |
所需资料 |
办理流程 |
| 已在本所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所有权发生转移,且机动车所有人非本所管辖,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之日起30天内向本所申请转出登记。 |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车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申请表》、机动车交易凭证和发票。3、属经济赔偿、财产分割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车辆,提供法院出具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4、属财产调拨的车辆,提供国有资产调拨单(原件)。5、属赠送、继承、协议抵偿债务的,提供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6、因机构改革、改制、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的车辆,提供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相关文书。7、进口机动车转出需报省交警总队审批。8、交回机动车号牌。 |
审核登记→车辆检验、防盗抢查询比对→审批→缴纳规费→领证→提取档案 说明:未经过全国进口车核查系统(2000版)查询的进口车辆办理转出登记,需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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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转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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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登记条件 |
所需资料 |
办理流程 |
| 非本所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转入本所的,机动车档案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齐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加盖了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私人车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原始档案材料。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 5、《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申请表》,单位车辆盖章,个人车辆车主签名。 |
审核登记→照标准相、拓印车架、发动机号码、防盗抢查询比对、车辆检验→审批→电脑选号→缴纳规费、装牌、照相→交照片、发票→领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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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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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
所需资料 |
办理流程 |
| 机动车变更单位名称和车主地址 |
1、单位主管部门或上级机关批准变更名称的文件,企业单位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许变更名称的批复,以上文件及批复的复印存档。2、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个人车辆变更住址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机动车登记证书》。5、《机动车行驶证》。6、机动车照片。7、《机动车变更申请表》。8、缴纳《行驶证》工本费。 |
审核登记→审批→车辆照相、缴纳规费→交照片、发票→领证 |
| 机动车变更车身颜色、燃料种类、发动机、车身车架 |
1、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私人车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登记证书》。3、《机动车行驶证》。4、变更前的车辆照片。5、《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6、修理厂出具的证明或制造厂家的证明。7、更换发动机总成的,需制造厂出具的合格证,更换同型号车架的,需销售单位出具的发票和修理厂家的证明(原件),更换整车的,需制造厂出具的证明(原件)和更换整车后的合格原件。 |
开具《准予变更通知单》→车辆照相、缴纳规费→审核登记→审批→车辆检验→审批→交照片、发票→领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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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异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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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
办理程序 |
办理流程 |
| 异地变更包括驾照损坏、住址、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等。 |
1、领填《机动车驾驶员异动申请表》。2、转出本市的,凭《申请表》由车管所驾驶员管理科收回驾驶证、开出《转籍通知》和打印《机动车驾驶员登记项目表》,盖车管所公章。3、持《转籍单》、《机动车驾驶员登记项目表》到车管所档案室提取档案。4、本市过户,凭《申请表》提交驾驶证、身份证,交纳规费。变更身份证号码或住址,换发驾驶证。 |
凭驾驶证、身份证→领填异地申请表、审核→数码照相、交纳规费→审核、输入微机→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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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习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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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办理流程 |
1、领、填《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到南昌市公费医疗门诊进行体检。 3、交验身份证明、交纳规费、7张近期免冠彩色数码相片,异地办证需提供暂住证明、网上核查;领取《交通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通知书》和学习资料、预约科目一考试,领取《准考证》。 4、持《通知书》参加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 5、持《准考证》参加《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者签发学习驾驶证,持学习驾驶证参加驾驶技能的培训学习。 6、自领取学习驾驶证之日起,60天后约考大客车;40天后约考大货车;30天后约考小型汽车;20天后约考其它机动车。 7、持准考证,学习驾驶证和交纳的规费凭证,到车管所预约科目二、三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合格者,在三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 8、申领自动档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参照普通小型车的程序办理。 |
领填申请表→数码照相→身体检查合格→交纳规费→科目一约考→学习交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交纳规费→参加学习→科目二、三约考→科目二、三考试来驾校→领证 |
友情提示: 1、A、B、C、D、E、F类驶证自科目一考试合格之日起分别60、40、30、 20天约考科目二、三。数码照相到省体育馆西大门,身体检查到市公费医疗门诊部(经济大楼旁)。2、异地办证到驾管科(三楼)进行网上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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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换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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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办理流程 |
1、驾驶员换证,结合年审一并进行,持证人凭《驾驶证》、《身份证》,领填《南昌市驾驶员年度审验表》、《驾驶员申请表》,交警大队审核其违章、事故是否处理结束并签章。 2、持证人交数码照片2张,到市公费医疗门诊部体检。 3、车管所凭交警大队审核合格的两表和两证重新审核,予以换发新驾驶证。 4、集体换证的,驾驶证由辖区交警大队发给持证人。 5、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换证的,应事先申请提前或延期。未办手续超过有效期的依法处罚后予以换证。 6、持证人在换证期间,有义务接受交通法规教育。 |
持驾驶证、身份证到管辖大队→领取驾驶证申请表→购买年审表,查询记分情况→数码照相→身体检查合格→管辖大队复核签注意见→由管辖大队统一送驾管科→驾管科审核办理→管辖大队取证 |
友情提示: 1、外地身份证可在就近县大队或昌北大队进行办理;2、省体育馆西大门照数码照片,身体检测可到市公费医疗门诊部。3、本着自愿的原则,可通过特快专递将手续齐备的驾驶证送到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