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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昌新闻网 200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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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昌3日消息(记者 金婉) 近日,本报不断接到消费者热线电话,称江苏肯帝亚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肯帝亚”地板在江西的推广与销售中滥用中国驰名商标,存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7月31日下午,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致电咨询该公司江西区域经理胡先生,当记者问道,“肯帝亚”地板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吗?胡先生肯定的回答:“当然是中国驰名商标,不信你可以登陆我们公司的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得到胡先生肯定的答复后,记者于8月2日登陆了肯帝亚木业的官方网站,发现在该网站首页的“肯帝亚地板屡获殊荣”的列表中,其赫然注明:“2008年3月,肯帝亚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肯帝亚·伊格)”。


  这个标示的后缀(肯帝亚·伊格)引起了记者的关注。肯帝亚与肯帝亚·伊格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呢?据建材行业权威人士介绍,肯帝亚·伊格只是肯帝亚地板系列中一个子品牌。记者随后也登陆了中国驰名商标网,经过查询,在商标数据库19类44个中国驰名商标中,肯帝亚木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名称只是:肯帝亚·伊格。


  那能否用子品牌获得的称号去进行产品全系列的推广呢?南昌市西湖区消费者协会张和庚秘书长告诉记者,这是不允许的,如果消费者购买使用的不是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那个系列,而商家又以此做全系列产品的中国驰名商标推广,就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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